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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辽沈晚报》记者被逐一事中国足协作出答复

1999-05-06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王鹏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王鹏)4月29日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八轮,沈阳赛区发生了《辽沈晚报》记者被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工作人员拒绝进入赛场进行正常采访的事件。此事件发生后,在全国引起很大反响,多家媒体都予以报道。当事双方也在事后向中国足协递交了相关材料。中国足协新闻办公室经过全面调查核实,于5月5日将有关意见回复当事双方:

一、全国足球联赛的新闻报道权属于中国足球协会。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无论对媒介的报道有何种意见,有任何理由,都无权干涉和拒绝新闻媒体及其记者对联赛的正常采访。俱乐部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立即停止,不得在今后沈阳赛区的比赛中干涉和拒绝新闻记者对联赛的合法采访活动。

二、“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是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正式注册,在中国足协正式备案的合法足球俱乐部,“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海狮足球队”(简称沈阳海狮队)是其球队唯一正式的名称,新闻媒体在进行联赛的新闻报道中,应该正确使用联赛各参赛队的正式合法名称(包括简称)。《辽沈晚报》记者在联赛报道中多次错误地使用沈阳海狮队的名称,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是新闻报道中的失实。中国足协新闻委员会希望《辽沈晚报》从热心支持中国足球事业的一贯立场出发,在今后的报道中正确地使用该俱乐部的名称。

三、俱乐部和新闻媒体是中国足球职业化发展的两支重要力量,双方是互相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沈阳华晨金客足球俱乐部与《辽沈晚报》记者在对沈阳海狮队的报道中,互相存在着一些分歧和矛盾,甚至产生了一些误解和隔阂,对此双方都有不妥之处,都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双方不应该因此而互相对立,更不应引发事端,造成不良影响。希望双方加强交流,互相沟通,摈弃前嫌,顾全大局,消除矛盾,把各自的工作做得更好。

四、沈阳赛区组委会应该肩负起自己的重要职责,建议认真重视这一事件,做好俱乐部和新闻界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力争这个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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